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
负责人:刘初光 联系电话:0593-2837103
2.规划财务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国家、省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负责人:林德皓 联系电话:0593-2831579
3.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组织起草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陈抒真 联系电话:0593-2250326
4.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锋 联系电话:0593-2888796
5.社会组织管理科
拟定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地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人:蔡小鸿 联系电话:0593-2837515
6.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人:兰巧玲 联系电话:0593-2533111
7.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科
拟定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市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负责对市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负责人:吴华 联系电话:0593-2865776
8.社会事务科
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姜必顺 联系电话:0593-2826579
10.老区工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建设配套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负责人:柳铧 联系电话:0593-2093660
11.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章丽坚 联系电话:0593-2823132
12.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党组织隶属关系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钟阳格 联系电话:0593-283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