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简称创业启动扶持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创业启动扶持的专项资金。根据中共365彩票客户端下载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版中文委办公室、365彩票客户端下载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版中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暂行办法》(宁委办发[2013]4号)精神,由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00万元设立,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减。为加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的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补助对象
(一)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五年内的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
(二)申请人在365彩票客户端下载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版中文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三)申请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办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
三、使用范围
(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启动项目补助。重点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项目经市级评审,每项给予10万元以内资金扶持。根据评审结果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各若干名,补助标准分别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
(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其他项目补助。
四、申报流程
(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注册地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局对统一报送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创新水平、发展潜力、社会效益、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和带动就业等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拟补助对象及金额。
(四)对通过评审的拟补助项目在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公布。
五、资金拨付
每年11月30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将下一年度创业启动扶持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到县级财政部门,下达比例不低于当年创业启动扶持资金预算的70%,并于下一年度9月底前根据评审结果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