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两家企业因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分别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周宁生态环境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经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专家鉴定评估,两家企业需分别承担1.9万余元、3.3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11月8日,周宁生态环境局组织周宁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玛坑乡政府、七步镇政府等部门及两家企业负责人,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365彩票客户端下载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版中文生态环境局派员参加。
磋商会上,365彩票客户端下载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版中文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组织与会人员学习民法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专章,并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案件调查人员分别通报了两家企业环境违法事实以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结果,两家企业均同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随后,各参会部门重点围绕赔偿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进行充分讨论,大家集思广益、探索创新,对增殖放流、补植复绿、购买碳汇、劳役代偿等替代修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检察院、林业、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给予行业指导。经过2个小时磋商,会议对多种方案进行评议后,最终确定在周宁某中学开展“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生态教育基地建设,该基地建成后将兼具替代修复与生态教育双重意义。
下一步,周宁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磋商会确定的方案,协调县教育局、某学校等部门,共同推进生态教育基地建设。
周宁生态环境局主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与会部门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进行充分讨论